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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定期存款存放服务项目合作商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议标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武汉市三医院定期存款存放服务项目
二、资质要求
1.议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议标人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银监部门监管评定二级及以上,并符合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印发的《湖北省省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库发[2015]57号)文件规定;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议标人提供承诺书);
4.议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实施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服务;
5.议标人必须为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且在武汉市注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各银行只能授权一个议标人参与本次议标;
6.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议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议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议标人单位公章):
1.开标一览表;
2.议标资质(上述第二条提到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议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胶封装订,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议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议标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8:00—2018年4月24日下午5:00,议标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封面注明议标单位、投标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谢 文: 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 点:首义院区综合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