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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化诊疗联合实验室”洽谈公告

2019-07-25文章来源:
 

我院药学部拟建立“个体化诊疗联合实验室”,开展以基因诊断技术为主的临床检测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个体化诊疗联合实验室

二、合作重点包括:

(1)临床检测服务

双方依托临检与诊断资质,对乙方已经开发的检测技术进行临床应用推广及共同开发具有临床应用前景的检测与诊断技术,在临床服务和科研服务中,扩展基因检测及诊断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应用,支持乙方成都项目在联合实验室开展临床服务。

(2)临床科研

双方共同努力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临床科研项目,用基因组学、代谢组学、蛋白组学方法阐明临床中遇到的科学问题,探索建立个体化精准诊疗模式,并推广应用。对于提出的科研项目,合作方可为该项目提供基于成本的优惠价格在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并予以全力支持(包括技术、设备和培训等)。利用联合实验室资源所得成果按照各自贡献分配,论文署名及专利等事宜原则上由双方共享,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开展个体化技术培训及学生学术交流活动

每年在本院及湖北省个体化用药联盟范围内举行1-2期个体化技术培训班培训骨干力量,开展技术网络建设,推广应用个体化诊疗技术,同时举办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会1-2次,提高整体专业技术水平,免费选派本院技术骨干1-2名赴合作方实验室进修学习。

三、相关资质:

1、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医疗机构执业、检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接受委托的实验室应具备对外从事检验业务并能独立出具检测报告的资质,完成所委托特殊检验项目所需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实验室、检验仪器和设施,有质控措施与检验质量保证相关证明文件(如实验室认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等);

3、公司检测资质,检测所用试剂盒、仪器的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明等。

4、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洽谈内容:

1、能满足医院需求的开展项目目录;

2、国家规定的特殊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3、检验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质量保证相关证明文件;

4、特殊检验项目报价;

5、相关业绩;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日(工作时间08:00-12:00,14::00-17:00)

   投标要求:投标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

标单位、投标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谢文027-68894679

 地 点:首义院区行政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7-6889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