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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普安楼消防水泵采购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 128#
供稿: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量:249次

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普安楼消防水泵采购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 128#

我院拟对首义院区普安楼3台消防水泵采购,按照规定需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洽谈,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预算:¥43000.00元(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

二、采购包含内容

序号

类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室内消火栓泵(立式单级)

XBD5.0/30G-QGL流量30L/S,扬程50m,功率22KW

3

2

控制柜

HQK-3XFY-22KW星三角二用一备,1600*600*400 落地式 +机械应急+IP55

1

3

海底阀

DN100

3

4

搬运费

水泵机组、控制柜、海底阀搬运至二楼

1

5

旧控制柜、电线电缆拆除

 

1

6

新控制柜、电线电缆安装

 

1

7

旧水泵机组管道阀门、电机电缆拆除

 

3

8

新水泵机组、管道阀门、电缆接线

 

3

9

进水管道拆除、海底阀拆除

 

3

10

进水管道安装、海底阀安装

 

3

 

三、工期:30个工作日。

四、服务要求

采购设备、设施要求包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能够接入我院现有消防系统并联动且可实现远程控制;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长期运行;符合环保要求,对人体无害。

供应商需提供:

1、服务方案: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最优供货方案;

2、安装调试:包括安装调试工期计划,安装和测试方案等;

3、验收方案:包含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等。

4、售后服务维护方式及常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

5、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保障方案;

6、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及时响应保障方案;

7、免费质保期后的设备维护配合方案。

我院将从价格、品质、工期、服务、售后等方面进行遴选,确保所选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性能优越、价格合理、服务到位。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提供详细技术方案及成功案例;投标文件需包含产品说明、质保证明等。

五、资质资料及要求

资格要求为本次洽谈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洽谈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在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洽谈人,将被视为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

六、文件的组成(文件一正一副,胶装成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项目的说明及报价;相关资质;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文件未胶装成册,可能造成废标。

七、文件提交时间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5日。(提交资料时间08:-12:00,14:00-17:00)。

文件胶装成册,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八、采管办:  027-68894679 

项目联系人:李斌   027-68894812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    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行政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