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医院未来城院区医用气体配送洽谈 项目编号 156#
一、项目需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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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估量(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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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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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 |
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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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医用氧 |
40L |
瓶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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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医用氧 |
10L |
瓶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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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医用氧 |
5L |
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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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二氧化碳 |
40L |
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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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氩气 |
10L |
瓶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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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氮气 |
40L |
瓶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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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专用混合气体(0.3%的一氧化碳、0.3%的甲烷、21%的氧气、其余为氮气) |
40L |
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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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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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
1000 |
合同期至2027年4月30日
二、技术参数
1. 液氧(《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氧质量)
1.1氧纯度,%(V/V)≥99.5%
1.2一氧化碳含量,10-6(V/V)≤0.0005%
1.3二氧化碳含量,10-6(V/V)≤0.03%
1.4水分含量,10-6(V/V)≤0.0067%
1.5计数单位,液氧M3(立方米)
2. 医用氧
2.1氧纯度,%(V/V)≥99.5%
2.2一氧化碳含量,10-6(V/V)≤0.0005%
2.3二氧化碳含量,10-6(V/V)≤0.03%
2.4水分含量,10-6(V/V)≤0.0067%
2.5计数单位:瓶装气,40升/瓶;瓶装气,10升/瓶
3. 二氧化碳(国家标准GB/T 23938-2021)
3.1二氧化碳纯度,%(V/V)≥99.99
3.2氧气含量,10-6(V/V)≤10
3.3氢气含量,10-6(V/V)≤5
3.4一氧化碳含量,10-6(V/V)≤5
3.5氮气含量,10-6(V/V)≤60
3.6总烃(THC)含量(以甲烷计,摩尔分数),10-6(V/V)≤5
3.7水分(H2O)含量(摩尔分数)10-6(V/V)≤15
3.8计数单位,瓶装气,40升/瓶
4. 氩气
4.1氩纯度,%(V/V)≥99.99
4.2氢含量,10-6(V/V)≤5
4.3氧含量,10-6(V/V)≤10
4.4氮含量,10-6(V/V)≤50
4.5甲烷含量,10-6(V/V)≤5
4.6一氧化碳含量,10-6(V/V)≤5
4.7二氧化碳含量,10-6(V/V)≤10
4.8水含量,10-6(V/V)≤15
4.9计数单位:瓶装气,10升/瓶
5. 液氮
5.1氮纯度,%(V/V)≥99.9
5.2氧含量,10-6(V/V)≤50
5.3氢含量,10-6(V/V)≤15
5.4一氧化碳含量,10-6(V/V)≤5
5.5二氧化碳含量,10-6(V/V)≤10
5.6甲烷含量,10-6(V/V)≤5
5.7水含量,10-6(V/V)≤15
5.8计数单位,瓶装气,40升/瓶
三、医用气体质量要求
1. 供应商所提供医用氧气必须符合GB-8982-1998及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氧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医用氧GMP认证相关规定。
2. 供应商提供所供氧气每个批号都应提供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
3. 供应商免费提供所有类型的气瓶,气瓶必须是年检合格产品,气瓶数量满足医院要求。
4. 供应商对医用氧气质量负责,严格按规定控制到达院方的医用氧气质量院方对于送到的医用氧气质量按规定批次和频率进行抽检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氧气,院方有权拒绝签收并要求供应商自费清除出场,且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及相关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5. 交货期:接院方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院方指定地点。供应商应保证氧气送达的时效性。若无法满足院方需求,院方有权直接向第三方进行购买,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进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院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 供应商必须对产品的技术资料、参数等做出说明。
3. 应列出技术、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款,并承诺保证气体的质量,做好服务,不管气体供应宽松或紧俏都确保医院的气体供应,气体立方数由院方收货时以院内立方表计核定收货。
4. 应对质保期内容、时间作出承诺。
5. 合同执行期内提供免费7*24电话支持服务。
6.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全部产品、运送、储存、装卸和服务的费用,如有缺失,视为供应商免费提供,院方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所送气体都应附有检验报告单。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
8. 付款方式:采取隔月结算一次的方式。据实结算
二、洽谈人资格
1、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洽谈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相关资质,有相关类似业绩。
三、洽谈文件的组成(洽谈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洽谈人单位公章)
1、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清单表(需明确各类气体单价,一年总价,三年总价);
3、对项目的详细说明;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未装订的标书有可能成为废标)
五、洽谈文件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 11月17日。(提交资料时间08:00-12:00,14:00-17:00)。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徐老师027-65399933
采管办: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普惠楼五楼行政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