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整形科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 16#
我院拟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整形科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进行洽谈,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投标限价为60万
二、本建设项目内容为:
(一)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具体要求:
1.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洽谈方应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报告编制所需资料,确保报告编制内容真实、可靠。
该项目属于限价项目,故计算报价时的建安费用不得超过380万。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施工图设计分开报价。
2.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工程概况、工程任务与规模、总体方案、土建工程、水电装饰、医疗气体、结构加固、室外工程、消防、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节能降耗、工程设计概算、经济效益分析、工程招标、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结论和建议等。
3.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应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任务、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以及国家和地方法规等。
4.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的内容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应达到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的要求。
5.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具体施工的要求。
6.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对投资和成本费用的概算结果可靠准确,并提供相关取值依据。
7.施工图最终设计修订的内容以取得的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三、资质资料及要求
资格要求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在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其文件可被视为无效。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洽谈要求被洽谈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洽谈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五)提供洽谈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
四、洽谈文件的组成(文件一正一副,胶装成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洽谈单位公章)对项目的说明及报价;相关资质;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文件未胶装成册,可能造成文件作废。
五、洽谈文件提交时间
2026年 3月18日—2026年3月25日。(提交资料时间08:-12:00,14:00-17:00)。
洽谈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洽谈单位、洽谈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七、采管办: 027-68894679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027-68894731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 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行政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