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医院消防设备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79#
我院拟对“首义院区消防设备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内容:首义院区消防设备设施零星维修服务,请供应商根据要求提交比选文件。
(二)服务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
(三)服务期:30天。
(四)拦标价:2.9万元
(五)具体服务内容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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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消防工程零星维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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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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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卷帘门更换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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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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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旧轨道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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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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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洞口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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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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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灾显示盘更换 |
海湾 |
3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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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感烟探测器更换 |
海湾 |
3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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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水箱液位显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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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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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维修风机控制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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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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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防栓门框 |
850*650 |
6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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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急灯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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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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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疏散指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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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个 |
(六)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服务要求
(一)按期完成维修工作;
(二)新更换的设备设施免费质保期:2年;
(三)服务商提供的火灾显示盘和感烟探测器须与我院目前使用的海湾主机兼容。
三、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项目报价及相关明细。
(二)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品牌、单价、税率等。
(六)比选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要求胶装成册,未胶装的有可能造成文件作废。
四、文件提交时间
2026年7 月3日-- 2026年 7月 10日(提交资料时间08:-12:00,14:00-17:00)。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单位(加盖公章)、产品及项目编号、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
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普惠楼五楼采管办。
五、现场踏勘时间2026.7.11
六、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办法:
现场联系人:程老师 027-68894812
采 管 办 : 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普惠楼五楼行政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