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肠道粪菌移植(合同期一年)
(二)项目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消化内科
(三)拦标价:1.标准化粪菌菌液制备价格(按每人一疗程6次共计7056元); 2.年度总结算金额9.8万元。
二、资质资料及要求:
1、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及生物安全认证、备案证书;
3、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服务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比选文件的组成:(比选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比选文件一式两份)
1、上述资质资料,比选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并胶装成册,未胶装成册的及未能提供上述文件的作废)。
2、对项目的详细说明见附件“评价标准”。
3、报价清单(含单价)。
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期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四、比选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4日(提交资料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00-17:00)。比选文件胶装成册,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洽谈单位加盖公章、洽谈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项目联系人:
医 务 部:027-68894816
采管办: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 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普惠楼五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武汉市第三医院肠道粪菌移植比选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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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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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20分) |
报价得分 (20分) |
本项目在标准化粪菌菌液制备(每人一疗程6次)的拦标价内进行报价比选。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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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18分) |
科研实力 (10分) |
具备肠道菌群移植相关的发明专利: 每提供1个发明专利得1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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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8分) |
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承接过肠道菌群或粪菌移植临床技术服务业绩,每个得1.5分,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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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62分) |
技术方案 (16分) |
有详细的技术方案,“技术要求”共计11项,其中(1)项为必备项目,无必备项参与比选无效。带*号的项目每项得2.5分,其余项每项1分,满分16分。(技术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予以佐证,并在技术偏离表中明确偏离情况,否则视为未响应)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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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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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 (12分)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方案科学详细,针对不同服务需求制定不同服务方式,质量服务有保障有案例证明得12分; 方案完整,有不同的服务方式,服务响应时间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9分; 服务方案的内容和服务方式有疏漏,缺少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得6分; 服务内容缺少针对性,服务方式方法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保证措施弱得3分; 服务方案有缺陷、质量保障性差得2分,无保障措施不得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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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方案 (4分) |
拥有自主建设的肠道菌群库,可为肠道菌群产品的制备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菌群资源保障,确保菌群的地域适应性与安全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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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型服务方案 (14分) |
供体受体智能配型服务: 方案内容完善无缺漏、流程清晰,目标明确可行性强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成,流程基本合理,实施目标基本可行得7分;方案内容有缺漏,流程不够顺畅,目标实施操作性不够得4分,无方案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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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供的菌群供体数量情况进行评审: (1)菌群供体数量≥1500人的,得4分; (2)900 人≤数量<1500 人的,得3分; (3)100 人≤数量<900 人的,得2分; 注:须提供供体档案或其他证明材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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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方案 (6分) |
方案全面、具体、可行得6分; 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 无方案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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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认识与难点及解决方案(6分) |
对项目工作理解全面,难点分析到位,解决方案合理得6分;对项目工作理解、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基本合理得3分;对项目工作理解、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不合理或未响应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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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配备 (4分) |
技术支持团队需配备生物专业人员、营养师、心理咨询师,以提供对菌群移植健康供体的遗传筛查评估和日常饮食、营养方面的规范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消化内科或检验科或微生物学或生物工程或药学)正高级工程师,得1分; 有GCP证书人员4名,每名0.5分; 有心理咨询师证书人员1名,每名0.5分; 有营养师证书人员1名,每名0.5分; 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持证人员必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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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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