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房屋招租 10 #
供稿: 发布时间:2023-02-22 浏览量:7911次

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房屋招租10 #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我院拟将光谷面包房(咖啡屋)经营权对外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1、面积:20平米。

2、合作期限:2023年3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租期满后须无条件退场)。

3、业态要求:(烘焙类/蛋糕类/糕点类),经营品项不得产生油烟及对医院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所售商品必须为正规企业生产(通过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山寨商品,及过期或者临近过期商品。不得经营充电宝业务,出售产品及经营项目甲方享有最终决定权。

4、拦标价:每年租金不低于10万元,报价低于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水电费另行结算)。当年评估价高于年租金时,需按评估价补齐。

5、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竞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业态一致的经营方案,包括且不限于经营品牌、店铺形象等基本要素。

4、截止本项目公告开始的前一日,竞标人在中国境内有不少于3家正在经营的直营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相关要素。须提供近2年不少于10名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注:直营店定义为营业执照以竞标人名义开设的分公司、分店。

5、竞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条件1:竞标人须持有所经营品牌的注册商标;

条件2:竞标人是所经营品牌注册商标授权使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6、洽谈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竞标文件制作要求(竞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缺任一一项视为不符合要求,将成为废标。

2、对项目的详细说明及报价;

3. 项目具体实施计划。

4、标书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胶装成册,未胶装的标书将成为废标)

四、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  2月22日-2023年3月1 日(提交资料时间08:-12:00,14:00-17:00)。

投标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投标单位、投标产品(项目)、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027-65399933

采管办 :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首义院区综合办公区二楼采管办

武汉市第三医院采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