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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发热门诊火灾报警设施采购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34#
供稿: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量:399次

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发热门诊火灾报警设施采购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34#

我院拟对两院区发热门诊进行消防设施改造升级,将采购一批火灾报警设施,包含烟感、手报、声光报警、层显、消防广播、CRT图显等火灾报警设施。按照规定需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洽谈,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拦标价:¥100000.00元(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洽谈内容

对两院区(首义、光谷)发热门诊火灾报警设施改造升级。采购一批火灾报警设施,包含烟感、手报、声光报警、层显、消防广播、CRT图显等。(具体数量见附表)

  • 服务要求

采购设备、设施要求包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能够接入消防系统并联动,实现远程控制;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长期运行;符合环保要求,对人体无害。

四、资质资料及要求

资格要求为本次被洽谈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与洽谈的被洽谈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在洽谈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被洽谈人,其洽谈被视为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洽谈要求被洽谈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洽谈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洽谈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

五、洽谈文件的组成(文件一正一副,胶装成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洽谈单位公章)

对项目的说明及报价;相关资质;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文件未胶装成册,可能造成文件作废。

六、洽谈文件提交时间

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0日。(提交资料时间08:-12:00,14:00-17:00)。

洽谈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洽谈单位、洽谈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八、采管办:  027-68894679 

项目联系人:李斌   027-68894812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    点: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普惠楼五楼行政办公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34(两院区)发热门诊火灾报警设施采购洽谈公告 设备数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