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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自动售货机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 70#
供稿: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5-05-09 浏览量:176次

武汉市第三医院两院区自动售货机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 70#

我院拟将两院区自动售货机经营权对外招租,欢迎附合条件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自动售货机:(合同期限:36个月)

  1. 两院区投入机器总数合计3台,光谷院区2台,首义院区1台(每

台面积不得超过1㎡)。

  1. 只能投入综合机(一台机器内既可以卖饮料也可以卖食品)。
  2. 售货机仅能出售饮料、预包装食品。不得出售生活用品、玩具、保健品、医疗耗材、药品等。
  3. 所售商品必须为正规企业生产(通过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山寨商品,及过期或者、临近过期商品。
  4. 机器放置地点遵从医院要求。
  5. 院方只提供事业单位往来收据,租金年缴(租金含电费)。

洽谈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洽谈人资格

资格要求为本次洽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与洽谈的被洽谈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规定在洽谈文件中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被洽谈人,其洽谈被视为无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洽谈要求被洽谈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洽谈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洽谈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洽谈文件的组成(洽谈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洽谈人单位公章)

1、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表(注明月租金及年租金);

3、对项目的详细说明;

文件一式两份(一正、副本各一份,装订成册,未装订可能造成文件作废)

五、洽谈文件提交时间: 2025年5月12日上午8:30  时-  2025年 5月19日下午5 :30时(工作时间08:-12:00,14:00-17:30)。

洽谈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洽谈单位、洽谈产品(项目)、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

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027-65399933(光谷)

采管办 :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

地点:首义院区采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