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三医院艾灸产品配送服务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 32#
因我院业务需求,拟对艾灸产品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洽谈。本次为招标前洽谈,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年预算金额20万元。数量为年预估量,成交数量据实结算。要求免费按需分批送达各院区指定地点且包装完好。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三医院艾灸产品配送服务洽谈项目
二、洽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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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规格及参数 |
年预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年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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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艾柱 |
1、规格:φ55mm*30mm 2、精选三年陈艾 3、含绒量 :20:1 |
150 |
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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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艾柱 |
1、规格:φ45mm*25mm 2、精选三年陈艾 3、含绒量 :20:1 |
9000 |
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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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艾柱 |
1、规格:φ25mm*20mm 2、精选三年陈艾 3、含绒量 :20:1 |
7500 |
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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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艾柱 |
1、规格:φ20mm*20mm 2、精选三年陈艾 3、含绒量 :20:1 |
500 |
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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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雷火灸条 |
1、长10cm;直径2.9-3.1cm; 2、精选三年陈艾 3、含绒量 :20:1 |
2000 |
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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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艾绒 |
1、规格:500g 2、要求:精选三年及以上陈艾 3、含绒量 :15:1 |
50 |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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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产品需提供对应规格的样品
三、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誉和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上表所有产品都配备相应合格证及不低于六项的重金属含量等检测报告;
5、提供的产品若非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相应产品资质证明。
6、必须在本地有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网点(提供针对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的授权证明、售后服务人员联系人名单及方式)。
7、以上涉及企业的相关证明需提供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附件清单内所有产品必须全部填报单价及总价,缺项漏报或总价超年预算金额报价文件作废。
四、洽谈文件组成(文件一正一副,胶装成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洽谈单位公章)
1. 对项目的报价(品牌,产地等)及说明。
2.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 近三年内在医疗机构同类服务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文件提交时间:
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7日(提交文件时间08:00--12:00,14:00--17:00)。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洽谈单位(加盖公章)、洽谈产品及项目编号、品牌、联系人、联系方式。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第三医院普惠楼五楼采管办.
六、洽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办法
项目联系人:027-68894731
采管办电话:027-68894679
监督电话:027-68894815